欢迎光临本网站!网站地图|RSS订阅
全国免费热线
0519-68956662
联系我们
常州金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经理
手机:13775285169
电话:0519-68956662
传真:0519-68952077
邮箱:czdswy@126.com
网址:www.czjdba.com
地址: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腾龙苑61幢301室
当前位置:首页>常见问题>详细内容

金鼎保安告诉您物业保安人员的职责

来源:www.czjdba.com发表时间:2017-09-02

在实践中,物业保安方面出现的问题较多,各方面反应比较强烈。有物业保安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安职责,导致业主的人身、财产受到不必要的损失的;也有物业保安人员乱用“职权”殴打业主。出现这些问题,原因是多方面的:有物业管理企业方面的原因,例如聘用未经培训的民工充当保安、缺乏对保安的管理和约束机制;有保安人员方面的问题,例如有些保安人员素质较低,不具备相应的能力;也有业主方面的原因,例如个别业主蛮不讲理,提出不合理的要求;还有管理部门的原因,例如有关部门对小区保安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监管不力,没有有效的措施。为了解决物业保安中出现的种种问题,有关法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: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,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。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,应当履行职责,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”。目前,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不雇请专业保安,而在企业内设立公共秩序协管员,来维护物业管理相关区域内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的工作。

物业保安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,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。按照有关规定,物业保安人员执行任务时,必须着统一的保安制式服装、佩戴统一的保安专用标志(包括帽徽、胸牌、臂章、肩章、级别标识等)。保安人员在值勤巡逻中,遇到正在实施的不法行为时,应迅速制止;在门卫勤务中,当发生群体性事件,干扰、破坏客户单位正常的生产、生活、工作秩序时,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客户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。同时,物业保安人员不得剥夺、限制公民人身自由;不得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、合法财产;不得辱骂、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。

更多内容登录www.czjdba.com即可查看。

  

相关标签:常州门卫
网站首页|关于我们|新闻资讯|产品展示|企业文化|合作案例|联系我们